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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惨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手贱(有图---我看了30秒都没顶住) [打印本页]

作者: haidideshu    时间: 2009-11-13 22:02     标题: 惨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手贱(有图---我看了30秒都没顶住)

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发生一起嫉妒别人富有,放火烧残邻居孩子的重大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张参,女,35岁,和丈夫尚某结婚后,生下两女一男;受害人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和张参同村邻居,两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秦士业从事装饰技术活,收入较高;尚某是力工,收入低.犯罪嫌疑人张参,看到秦家日子越过越好,吃、住、行、花都比自己强,特别秦士业的六岁儿子秦明河,聪明伶俐,漂亮标致,小学一年级都是头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气,越气越恼,越恼越恨.当日下午3点,她把小明河骗至家中,以诓吓其母为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待绑双脚时,小明河反抗不让,张参从柜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让他哭喊出声.随即他把小明河头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麦秸垛洞中,然后点着火逃离现场.风吹火势,火越着越大.小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和村邻赶来救火时,听见麦秸垛内有小孩低闷的哭叫声,才把小明河救出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明河苏醒过来,说出来了他大娘张参杀害他的经过.
  
  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倾家荡产,花了23万元,总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来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终身残疾:四肢烧掉了,连小鸡也没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万元,便领着三个孩子逃之夭夭了.张参落入法网,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图文原作者:胡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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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图,我都没敢仔细看.凶手没人性啊
    别的都 不 说。。那个小鸡你就3万买了 ?
    那放火的是牲口吗?还是人吗,真是畜生 畜生都不如
    枪毙5分钟都觉得不够
作者: veco    时间: 2009-11-13 22:14

确实挺惨,这种王八蛋应该拉出去直接毙了。

[ 本帖最后由 veco 于 2009-11-13 22:18 编辑 ]
作者: 漫步者2009    时间: 2009-11-13 22:42

这件事太没有人性了,小孩大了该怎么面对,这个女人应该千刀万剐。
作者: pilikes    时间: 2009-11-13 22:53

真是残忍啊
两张图片 我只敢匆匆略看一下。
实在太凄惨,没敢仔细看
作者: li7044346    时间: 2009-11-13 23:05

天理不容啊,那些施暴者简直是恶魔转世,那孩子太无辜了,只能心中为那可怜的孩子流泪,不忍心看那些图片。
作者: ssw0330    时间: 2009-11-13 23:24

天理何在啊,世界多几个这样的人就完了,太可怕了,多好的孩子被弄成这样,那女人也该被这样烧残
作者: whs316253674    时间: 2009-11-14 01:33

首先请小明河坚强的活下去,然后让凶手那个变态多死几次去吧。
作者: luotian    时间: 2009-11-14 02:25

唉,这小孩已经可怎么活啊!没手没脚的!连老婆都没有!要我的话早自杀了!这活的有什么意思嘛!
作者: 51bkys    时间: 2009-11-14 03:01

虽然救了小孩的生命,但救不了小孩心里的创伤,严惩凶手
作者: 不是节日也快乐    时间: 2009-11-14 03:24

世上只有妈妈好! 唱~~
爸爸呀 爸爸呀 儿喊你一声 亲爱的爸爸呀  你别冲动~~~~
作者: 不是节日也快乐    时间: 2009-11-14 03:40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受不了  
千刀万剐的是贫穷
作者: kkndplay    时间: 2009-11-14 08:06

这个世道啊,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小孩子可怜啊
作者: 1410237    时间: 2009-11-14 08:39

唉这都是什么人什么事啊,不敢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 崔夏甄怡    时间: 2009-11-14 08:40

警察叔叔在不在,拉出去枪毙三分钟好不好!
作者: duchunlai    时间: 2009-11-14 09:38

这他妈的还有人性么?真想给那纵火犯拉出去砍了。
作者: 牛黄解毒丸    时间: 2009-11-14 10:29

太惨了  妈的 没人性   这样的该活剐了
作者: fengyang1129    时间: 2009-11-14 10:43

天理不容啊,那些施暴者简直是恶魔转世,那孩子太无辜了,只能心中为那可怜的孩子流泪
作者: 股票玩家    时间: 2009-11-14 10:45

看了图,良久无语,这样的禽兽,怎么处置都不为过。唉,但愿小孩子能尽早尽快的康复吧!
作者: 13607810167    时间: 2009-11-14 11:06

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下十八层地狱..找不到更诅咒这个罪人的词语了
怎么能这样做,难道不怕下下下辈子一直做狗做猪吗
作者: sff000    时间: 2009-11-14 11:13

好残忍啊
就不怕被人告上法庭
判成虐待儿童么
作者: liaozhigao    时间: 2009-11-14 11:58

这一刻,我泪如雨下,他妈的个王八蛋,杀千刀也不解恨!
作者: guyinyi1987    时间: 2009-11-14 12:06

看不下去……这孩子,哎,太残忍了吧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令人发指……不过我更对于这个孩子的未来有些担忧,如果整容+移植四肢,那笔费用才是天价!
作者: zc1122    时间: 2009-11-14 12:06

那个凶手还算是人吗 改把她也弄成这样 那个孩子太惨了
作者: saviola95    时间: 2009-11-14 12:18

太恶毒了,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没有人性啊,看的心惊肉跳
作者: mmy1982    时间: 2009-11-14 12:39

我一看那图寒毛全竖起来了,太残忍了。人的本性有那么坏吗!不敢相信
作者: 猫饭    时间: 2009-11-14 12:46

这TM太没有人性,这个女人不死没天理了,孩子是无辜的。
作者: 郑泉    时间: 2009-11-14 12:48

这人啊.怎么有的时候连动物都不如呢.人性缺失是很悲惨的.自己悲惨.祸害他人.
作者: 沧海no10    时间: 2009-11-14 12:54

惨不忍睹啊,凶手真是太残忍了,拉出去碎尸万段!!
作者: 火之刃    时间: 2009-11-14 13:02

我的天啊,唉,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望小孩子能勇敢的面对未来
作者: 西门小C    时间: 2009-11-14 13:09

这眼神,看的我心慌,在痛恨犯罪分子的同时,赞扬母爱亲情的伟大。
作者: ardifast    时间: 2009-11-14 13:22

由此可知中国某些地方的某些人还是非常愚昧无知的..国家这么多年的宣传教育都吃屎的........
作者: yoy912    时间: 2009-11-14 13:39

麻痹的 王八蛋  这种事情 国家 不管骂  我草他奶奶的 太残忍乐
作者: 真好啊    时间: 2009-11-14 14:01

啥也不说了,世界上悲惨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每天都在发生。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能帮助别人一下就帮助别人一下吧。
作者: gringoire    时间: 2009-11-14 14:02

这个真有点太残忍了,这小男孩儿以后一辈子就只能这么活了...不过严重烧伤之后为什么身体会像鱼鳞状一样呢?
作者: ilylsk    时间: 2009-11-14 14:14

开始只大概扫了一下文字 等看到第一张图片的时候我又看了一遍文字 第二张再看了一次
看完后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只希望小明河能有一个好结果
作者: alex_meng    时间: 2009-11-14 15:38

这孩子一辈子就给毁掉了!太残忍了,心疼中!好恶毒的妇人心啊!
作者: lchhlchh    时间: 2009-11-14 15:39

老实说孩子这样活着也是活受罪,到还不如一了百了呢,可怜的孩子啊
作者: comcn110    时间: 2009-11-14 16:01

操她妈的王八蛋,来论坛第一次骂人,气死我了,管理扣分也无所谓,
骂那个狗日杂种,对孩子下这样的狠手,操她妈!
作者: sanasaga    时间: 2009-11-14 16:48

真是惨无人道啊,图俺只看了不到10秒就顶不住了,太不忍心看了
作者: co776    时间: 2009-11-14 16:54

太残忍了,嫉妒心真可怕啊,枪打出头鸟,咱还是低调行事吧以后,低调
作者: zy12151100    时间: 2009-11-14 16:58

畜生,这样的畜生就应该拉出去剁了
剉骨扬灰也不解恨
作者: dode8    时间: 2009-11-14 17:01

那个张某真是病的不轻,自己没本事就要放火,那她不是要放很多次火才是,真是没良心的
作者: ivwei2009    时间: 2009-11-14 17:39

就算好了也是残废,惨啊,太可怜了,那小孩不能来色中色啦。
作者: zcyd1234    时间: 2009-11-14 18:00

王八蛋太没人性了,千刀万剐了这狗日的,王八蛋
作者: frozen_55    时间: 2009-11-14 18:02

诶,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惨了,我都不敢再去看那两张图了,凶手应该严惩
作者: wsh789    时间: 2009-11-14 18:09

这个女人应该千刀万剐.真该死,真该死真该死真该死...
作者: zcyd1234    时间: 2009-11-14 18:10

王八蛋太没人性了,千刀万剐了这狗日的,王八蛋
作者: aiqq    时间: 2009-11-14 19:09

世上还有这种人,不下十八层地狱就太便宜了他
作者: mn8712    时间: 2009-11-14 19:21

没人性的畜生,真是最毒莫过妇人心!可怜的孩子,唉!
作者: mimihuhuderen    时间: 2009-11-14 19:22

这个纵火犯简直就是禽兽,对一个孩子这样狠心,抓住之后应该剐了他
作者: wenlianwen    时间: 2009-11-14 19:28

感觉太惨了  心碎了 这样的人抓到应该直接枪毙  可怜的艾滋
作者: yufan7130    时间: 2009-11-14 19:35

“逃之夭夭 ”为什么会?怎么可能会?法律是什么??我怎么也想不出怎么叫“逃之夭夭”象我不懂法律的也知道这叫重伤害吧,按照我个人的想法,这个女人绝对的死刑,在还能逃之夭夭呢??
作者: Haibara哀    时间: 2009-11-14 19:40

哎,这孩子以后怎么办啊,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那凶手真没人性
作者: myxkd0000    时间: 2009-11-14 19:48

我太阳哦,现在到底是文明社会的嘛,TM这些变态怎么一个接一个就没有完?
作者: 木言    时间: 2009-11-14 19:55

lz  你太狠了吧 发这样的图也不事先说下  像我这种有心脏病的人 看了怎么办啊  
    看的心里好难受啊 555555555555
作者: xnrxnr    时间: 2009-11-14 19:57

哇。我也没敢看,一下扫过去了,你说这做父母的怎么办,心里该多难受,还有这孩子,以后的路怎么走呀。凶手真是丧尽天良
作者: haidideshu    时间: 2009-11-14 20:36

引用:
原帖由 真好啊 于 2009-11-14 14:01 发表
啥也不说了,世界上悲惨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每天都在发生。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能帮助别人一下就帮助别人一下吧。
说的好,我也觉得是这样,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别人
如果大多人都这样,那就好了
作者: haidideshu    时间: 2009-11-14 20:38

引用:
原帖由 木言 于 2009-11-14 19:55 发表
lz  你太狠了吧 发这样的图也不事先说下  像我这种有心脏病的人 看了怎么办啊  
    看的心里好难受啊 555555555555
我都特别在标题里说了,你自己没注意吧,不能怪我哈~
作者: hushan    时间: 2009-11-14 20:43

以后该怎么生活呀,多好的孩子给害成这个样子,不敢看!
作者: lxdw    时间: 2009-11-14 20:51

这是他妈人干得事吗,太没道德了,连做人最基本的都没有了,如果这是他孩子,他该怎么办,太可怜了
作者: lzm001    时间: 2009-11-14 21:22

凶手没人性,孩子被弄成这样,严惩变态凶手
作者: 散会    时间: 2009-11-14 21:30

太残忍了,怎么下得了手,孩子太可怜了。我看不下去了。
作者: sexslave    时间: 2009-11-14 21:36

太恐怖了,这个人简直不是人,对孩子下次毒手!
作者: 1029011852    时间: 2009-11-14 21:36

我擦,吓我一跳,够狠的,没敢看第二眼!
还是佩服医生啊,还要给孩子看病,希望没有心理创伤吧
作者: miao99    时间: 2009-11-14 21:52

真是禽兽啊 小孩也忍心这样对待, 人心不古!
作者: wuhanlx123456    时间: 2009-11-14 21:56

哎! 简直是禽兽啊 !生命是脆弱的 珍惜活下去需要勇气
作者: xujia9906    时间: 2009-11-14 21:59

真的看不下去了 实在是不敢相信社会上还有这种事情存在
作者: mcomic    时间: 2009-11-14 23:30

看上去有些肉麻 但是燒的太慘了 什麽都沒了 小孩哭得真傷心啊 放火的真是畜生!
作者: sklfeng    时间: 2009-11-14 23:37

差点吐了。。。。
惨绝人寰,那个畜生,该枪毙
作者: matthew1985    时间: 2009-11-14 23:43

楼主不介意,单纯看文字本人只是有同情的心态出现,但看到首张图片之后,眼前的冲击实在无法形容。一个年纪这么小的男孩,竟然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我相信他日除了身体上的伤痛之外,最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吧。
作者: lmmausa    时间: 2009-11-15 01:14

嫉妒是人类最大的原罪,可怜的孩子。一生就这样给毁了。人才是最可怕的动物
作者: ccmdut    时间: 2009-11-15 01:22

我的个天啦,这就是人性嘛,红眼病红到这种程度,咋个不把全国人民都干掉呢
作者: kopyang    时间: 2009-11-15 05:36

我只轻轻的瞄了一眼 真TMD禽兽所为
谁来拯救这可怜的小孩
作者: mqb700409    时间: 2009-11-15 07:11

法官用朱笔一挥,判了一个:剐!三千六百刀!
忌妒之心害死人呐。天下最毒妇人心!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这么聪明的孩子,应该成为你们家族的荣耀才对,怎么还适得其反呢!
必是孩子的父母与你们平时的关系处得不好?是他们把你的孩子扔到井里去了?还是他们借了你的钱,长期不还?还是他们偷了你们家的猪,以至于你们吃不上猪肉?何竟如此!就这样的事情,你一个娘们儿竟然能做得出来,你的心真是何等的毒辣!
对你这样的人,有的狼友说要枪毙你五分钟,我认为还远远得不够,我的意见是对你千刀万剐!分一年进行!先一天十刀一天十刀的剐,再把伤给你治好,营养给你补充好,养好了再剐!让你整日处于生不如死,想死都难的处境。
要安排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允许观众买票观赏。这样把你也能形成一个产业,票房收入用来弥补孩子这一生因你而起的创伤!让你的那丑陋的灵魂,下到地狱也不得安生。要是你还有灵魂的话。
说你是禽兽不如,那是轻的!你简直就是猪狗不如,你枉来人世间走一遭!
究竟你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难道仅仅是因为忌妒吗?
手长在自己的身上,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呀。你可以利用自己的头脑去教育子女呀。可是你的手用来做什么了!去杀人,去放火!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你也能下得了手。
作者: 211JR    时间: 2009-11-15 07:18

还好,咱心理承受能力比较突出,没被这图吓坏,一般人看上去估计会心里毛毛的!
作者: ztt89520    时间: 2009-11-15 07:45

就是啊。。真的太残忍的女人了。不枪毙简直天理难容
作者: fuckxing    时间: 2009-11-15 07:49

真的受不了啊,我的忍耐度是有限的,以后禁止发这种图片啊
作者: zjzsfj    时间: 2009-11-15 08:24

我日  现在什么人都有  太残忍了 谴责下
作者: joyner    时间: 2009-11-15 09:16

真他妈的没人性,这种女人应该也把她放火堆里面烧成孩子这样,然后给她固定在床上天天输营养液,麻痹的垃圾
作者: level6163    时间: 2009-11-15 09:22

这个新闻早就看过了,这个凶手应给杀了,要九世不能轮回
作者: firefoxwang    时间: 2009-11-15 09:22

小孩子太可怜了,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呢。那女的被判了什么刑期啊?
作者: 侯保卫    时间: 2009-11-15 09:51

是,真是太残忍了!!看不下去了,恨不能将行凶者剥皮抽筋,太可怜了,孩子以后可怎么活呀!
作者: 高超    时间: 2009-11-15 09:52

天理不容啊!!!!!!!!太恶劣了,凶手该判重刑
作者: dayangjiba    时间: 2009-11-15 11:35

这样没人性的人,拉去强奸一百遍!枪毙一百次!
作者: dalianmao    时间: 2009-11-15 11:57

我操他吗,这还是人吗,这简直就是畜生,一点人性都没有
作者: chen346878224    时间: 2009-11-15 12:11

我不敢看图片,我怕留有心理阴影,这种人渣妇女不能让她死,那太便宜她了,而应把她用一个笼子装起来,全国巡回展,让人用口水把她淹个半死.
作者: saom001    时间: 2009-11-15 12:20

太没人性了,哎,可见择友的重要性,碰到这样的朋友,可就倒霉了,更可恨的是孩子的未来怎么办!
作者: CXWL    时间: 2009-11-15 12:56

人性的阴暗面啊,这那里人干的事情,怎一个惨字了得1
作者: 我是阿D    时间: 2009-11-15 13:12

这人死了要下18层地狱呀,真他妈的畜生不如呀,连这么小的孩子也下得了手的
作者: philanderer    时间: 2009-11-15 13:37

哎,这孩子怎么生在了这种家庭啊,真是人类的不幸啊。
作者: liejian7    时间: 2009-11-15 13:38

泯灭人性的东西,这样的事也做的出来!丧尽天良
作者: qw6697458    时间: 2009-11-15 13:47

我承认我手贱。我不该进来的。
好恐怖啊!
作者: 四非夜    时间: 2009-11-15 13:48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心很多的时候太黑暗
作者: 一生飘如陌上尘    时间: 2009-11-15 13:51

禽兽啊,看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了。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啊!该杀
作者: 13726260123    时间: 2009-11-15 13:52

中国的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没文化,不懂得廉耻!!!
这种东西能做的出来?!
妒忌心再强也不能做出犯罪的事情啊!!
人家的小孩儿有罪吗?
那个小孩的一生不是被毁了吗~!
杯具!!!
作者: 很处很清纯    时间: 2009-11-15 13:58

小孩才6岁,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那个凶手真是禽兽不如
作者: 002193    时间: 2009-11-15 14:01

我佛虽然慈悲。也万万不可饶恕犯下如此罪孽的人们!
祝福小明河坚强起来!
作者: fox2800    时间: 2009-11-15 14:25

这女人是神经病么 正宗心理变态
嫉妒心真是害死人
作者: a6280162    时间: 2009-11-15 14:56

真是够心理变态的,这种人应该拿去千刀万剐
作者: 23914976    时间: 2009-11-15 15:25

这孩子算是废了,唉,说实话这种情况还不如给孩子一个痛快,对孩子,对父母都是一种解脱。至于凶手,那真是大卸八块也不为过了,其实我一直在想,有时候不如恢复满清十大酷刑得了,剐了几个禽兽,腰斩几个变态,妈的看谁敢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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