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其它]
酒后驾车者,十恶不赦!
[打印本页]
作者:
zy0592
时间:
2009-7-6 11:23
标题:
酒后驾车者,十恶不赦!
今天无意中在凤凰网看到了南京撞人案中的那位受害孕妇的照片和博客日记,更让人感觉到了那个无耻的醉酒司机的可憎,甚至可憎这个词用在那个卑贱的人身上都感觉有些糟蹋。又是鲜活的两个生命,本应继续享受幸福,却突然被终止在了那个醉酒司机的车轮之下。不管那个酒后司机会不会被判死刑,从道德角度讲,判他死刑都未免过于便宜了他,这种完全没有任何自控的能力人在社会中永远都是渣子、败类。鄙视所有酒后驾车的人,不管你在清醒时有多么道貌岸然,在那个看似和别人没什么区别的外壳里面,隐藏的永远是一个卑贱、龌龊、没有任何责任感的渺小灵魂。
为了尊重逝去的人,我谨转贴部分内容:
在郑琳同学追悼会上的悼词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悼念我们的同学郑琳和她的爱人还有腹中可怜的孩子。首先,我谨代表华兴中学全体师生,向郑琳的父母,亲戚朋友表示最深切的慰问:郑琳走了,我们的心情和你们一样悲痛。我相信,郑琳在天国也希望你们能节哀顺变,好好地为她而活。我们最亲爱的郑琳,你真的就这样无情地离开了我们吗? 不。我知道,你是多么地热爱这个美好的世界。年轻的你们,一路辛苦走来,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有了美满温馨的小家,孕育着美丽的新生命,29岁的你,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是什么让这一切顷刻间化为乌有,是那可恶的肇事者,残忍地夺走了一切。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亲爱的郑琳,回来吧,朋友们等着你带着幸福的微笑回来,同事们等着你回来一起快乐的工作,你的爸爸妈妈等着你回来,等着给你带小宝宝呢。郑琳,你听见了吗?亲爱的郑琳,安息吧,相信伤害你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亲爱的郑琳,你安息吧,我们将永远怀念你,相信在来世,我们还会相聚的。相信你们在天国一样幸福快乐,安息吧。
为我们亲爱的郑琳及爱人孩子祈祷,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下面的一篇日记是她生前最后的一篇日记
记于2009年05月28日 22:52
“21周了,前天去做了B超,本来很期待看看小家伙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了,结果检查后发现B超单显示:胎儿先见臀部,小家伙竟然屁股朝外,不给我们看啊,呵呵。LG本来还很期待,结果竟然出乎意料,他调侃到,像他爸爸,喜欢趴着睡觉,我爆笑,哪有这样的结论,呵呵。不过总体都很好,听到小家伙“砰砰砰砰”的心跳,总觉得是世上最神奇的声音,很悦耳。再过一段时间,宝贝就开始长牙胚了,这段时间的钙需求量很高,要注意加强补钙,LG早早就给我买好了,特意让朋友从香港带回来了,现在每天都会提醒我不要忘记吃钙片,呵呵,为了宝贝,肯定不会忘记。”
记于2009年05月12日 21:24
到明天BB就满5个月了,不知不觉孕期过半了,这一段时间老妈很辛苦,为了照顾我绞尽了脑汁,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着各种美食,LG也相当的辛苦,到底是要当爸爸了,态度很不一样了,呵呵,上个周末是母亲节,忙忙碌碌的,我都忘记了给老妈准备礼物,周日一早,老妈去买菜,LG加班,我正一个人在家,突然接到送鲜花的电话,很是吃惊,哪里来的鲜花呢,签过字才发现,一向粗心的LG竟然代表我们给老妈送了一大捧的鲜花,祝她节日快乐,老妈很开心,我也很欣慰,要谢谢LG。
明天要去做检查了,可以看到BB的样子了,不知道是个怎样的小家伙,呵呵,期待……
记于2009年03月25日 15:34
“姥姥以前常说好人是会有好报的,这辈子要多做好事,老天爷就会厚待你,以前你做的那么多善良的事情,希望老天爷不会这么快的把你带走,希望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分享儿孙满堂的喜悦……”
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眼圈再一次的湿润,她空间里写满了期待即将到来的幸福,我不忍心再往下看。多么幸福的一家人,飞来横祸,给家人带来多么大的痛苦。
作为老同学的我心里默默的为你和你的家人祝福。
为我们亲爱的郑琳及爱人孩子祈祷,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作者:
stanbury
时间:
2009-7-6 12:39
不管什么时候,这个话题都是让我们沉重的,尊重生命是一个人类存在的基本道德。
作者:
caoszhs
时间:
2009-7-6 14:58
作为开车的人,还是要自觉自控一点的好,既为他人更为自己
作者:
xnx104
时间:
2009-7-6 15:44
从新闻里看到闯祸人颤抖的双手,我自己都感觉害怕.
我是一个刚刚上路的新手,一定要小心啊.
作者:
litonglin008
时间:
2009-7-6 16:21
本人极力反对酒后开车
酒后开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也是对别人的不负责
作者:
changee50
时间:
2009-7-6 19:36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出行车子开的都很快,他们就从没有为自己家人考虑过 如果自己伤残了 家里的老父母谁来养 谈什么孝敬!
酒后驾车更可恶 害人害己!@
作者:
我是一杯水
时间:
2009-7-6 19:52
我想每个人都不希望这样的惨事发生,可惜总是事与愿违。珍视生命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真心为这一家3口祈祷!安息吧,祝福你们在天堂幸福。
毕竟和自己深爱的人在一起离去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作者:
gch_6300
时间:
2009-7-6 20:20
看过报道了,那对小夫妻是够惨的,还有没出世的BABY,哎,可惜了,所以现在喝酒就不开车了,怕啊
作者:
doyan
时间:
2009-7-6 20:27
请大家一定要珍爱生命,尤其是别人的生命,千万不要再酒后驾车了。
作者:
金色上海滩
时间:
2009-7-12 10:50
现在出事情了,对酒后驾驶要从严处理了,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拘留,其实这些处罚手段以前就有了,但是很少使用,往往就是为了和谐,对这些违法行为都从轻了,我们不是说法律要公正吗?但是我们的法律就象橡皮筋,拉拉放放,一点都不严肃.交通法有几个人把他看成是一部法律,这还真是我们的悲哀.要是酒后驾驶,都要拘留,我看还有几个人敢喝.
作者:
d1m2j3
时间:
2009-7-12 10:57
面对惨剧,希望大家真的不要酒后驾车,珍惜生命呀
作者:
sherwin
时间:
2009-7-12 11:08
是啊!酒后驾车!国内的车辆已经这么多了,其实大家只是没注意到,每到就餐时间那些饭店门前停了多少车!大家也应当知道饭后又有多少人去开车了?多弄JS在边上等着就是了!
作者:
ONS01
时间:
2009-7-12 11:11
酒后驾车那是不负责的行为,可耻,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啊,俺从不酒后驾车!
作者:
GUCONGAN
时间:
2009-7-12 14:56
酒后驾车的确害人害己,坚绝杜绝,,,但也很幸苦哦,没酒喝..时时不离忘记生命更重要~~~
作者:
GUCONGAN
时间:
2009-7-12 14:57
酒后驾车的确害人害己,坚绝杜绝,,,但也很幸苦哦,没酒喝..时时不离忘记生命更重要~~~
作者:
sheep8
时间:
2009-7-12 16:52
可怜啊,一尸两命,不要说司机不内疚,十个人都会觉得很缺德的好吗
作者:
julyyy
时间:
2009-7-22 12:37
不管怎样,杀了无辜的人就该死。这个原则在中国不执行,社会就有的乱
作者:
maryee
时间:
2009-7-22 12:48
喝了酒 就别 逞能装什么啊 鄙视酒后驾车的SB 拉出去枪毙
作者:
shawenxiang888
时间:
2009-7-22 20:50
按我说一旦发现酒后驾车的一律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而且不可保释
如果酒后驾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的一律拉去枪毙,如果法律这样的话
我看以后谁还敢在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作者:
wkong
时间:
2009-7-22 21:48
怎么说呢,酒后驾车的想象已经屡见不鲜,但是我庆幸的是,我做到了,哪怕是果啤,只要开车就绝对不喝。酒后驾车酿成的悲剧不是仅此一个,希望我们都能将心比心,不要图自己一时方便,将别人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做哪些对自己对别人都不负责人的事情。同时也希望国家可以出台相应的法规,给于那些酒后驾车的司机严厉的惩罚!
作者:
色狐狸
时间:
2009-7-22 21:54
酒后驾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不管是对别人还是自己,一经发现应该永久吊销驾照,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作者:
fuck_av
时间:
2009-7-23 01:04
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还是太轻了。
对于有钱人来说赔钱根本不算什么。对这种人就应当判刑!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无耻的醉酒司机是怎么判的。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23.225.172.98/bbs3/)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