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ZXP99 于 2009-6-2 10:26 发表
我对现在社会的法律不太满意(杭州开车撞死人拿钱赔偿就没事了,你说法律平等吗?),但是对这里的管理还是很心赏的,这也是我喜欢这论坛的原因。你的建议虽好但不适合这里用。
谢谢,“你的建议虽好但不适合这里用”起码你能公正的评价我的出发点,出于公心。
而“霸王鹰”朋友的“你会觉得你1楼发表的言论相当的幼稚可笑”,全是主观的人身攻击,哎“霸王鹰”朋友,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从“霸王鹰”取这名字就能看出,价值取向显然不是“民主”“民选”这一路子的,事实上“霸王鹰”朋友你多半也就敢在这里肆无忌惮的说话,事实上,我想“霸王鹰”朋友你也就是在这里,即使面对Hu主席你也敢这样霸道十足的说话,这还得必须加个限制:在这论坛。
而你这一套“人治大于法制”反民主的论调,“霸王鹰”朋友在这里所谓的“舍我其谁”的霸气,其它的论坛恐怕就行不通了,“霸王鹰”朋友在其它论坛里恐怕也受过嘬瘪子了(意思是仰人鼻息),因为其它论坛的也可以对你进行人治的手段,给你脸子看:)
“霸王鹰”朋友,你不敢否认受过不公正的对待吧,根本在于制度。我和大家讨论的是形而上的问题,高层次的话题,你不能因为你没有亲见、或竟不愿看到制度、理想的实现,就蔑视它的崇高。我只说一个问题,你敢不敢把这帖子总置顶,由极广大的几十万、上百万个SIS网友投票,谁才是真正的民意,投票的结果,恐怕就会以极悬殊的比例,彰显于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