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了《水俣公约》,旨在全球范围内控制和减少汞排放。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约要求自2020年起,禁止生产及进出口含汞产品。